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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k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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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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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貓神官
著作權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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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樓主的發言,大夥可以很明顯的知道什麼叫白目…


我要依著作權法伸張權利的話,會逕自找律師對該人提出侵權訴訟

在這邊提出只問PCDVD是否給所有人跨討論串任意轉載的權利
是的話以後回文我也打算直接剪了就開新討論串,順便照自己的意思改主題
不是的話請站方表示意見,以作為日後發文回覆方式的依據

你要靠政版當藉口,鑽管理漏洞作奸犯科,那是你家的事,不要拿到這邊丟人現眼.
舊 2005-05-07, 04:1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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