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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t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SARS出口處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7437408
現在你再質疑啊?
沒話說了吧?!


這位先生,看了我之前的文章再說我怎樣也不遲…
我只是要讓證據夠充分來表達代理商的過失,
如果證據不充分,
怎麼說得過這裡的業代呢?
沒有給多一點證據,業餘怎麼說得贏職業的呢?
 
舊 2005-03-29, 08:58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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