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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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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不會這麼做
2.6x
3.搶人的人和習慣被眾男友拱起來拜的,我都不會給好臉色
這樣的人跟我不對盤,基本上不會再有什麼交集產生
用"搶"當動詞只是表達一種狀態,講說把人物化好像看得太嚴肅
曾經有人介入我的感情,我是被"搶"的人,所以後來我又把人"搶"回來了,當然,後半段的行為不是愛
朋友用很極端來定義感情…當任何一方心中稍有遲疑,對兩個人的世界稍稍起一絲動搖,那兩個人就不算是一對戀人了。當然,這是很偏激的想法,真這樣,大概全世界都是比丘、比丘尼、牧師神父和修女了。不過這也算是一種理想(類似世界大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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