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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一下 有一些新認知
這一期的數位時代有送一本 勞退新制A&A100 有講到一些
不過還是沒有提到6%是不是應該從自己薪資上面扣除
看來應該不是 是老闆要出 另外自己也可以自願提撥 6%
由公司收取繳交 有點類似儲蓄的味道..
好處是說可以節稅 應該吧 不過我倒是覺得除非你薪水很高 不然不太需要吧
要存錢不會自己存喔 讓政府存要等工作滿15年才可以領 太久了吧?!
另外 從書上資訊看來 應該可能會有一下幾個趨勢
01.以後SOHO工作會越來越多 派遣工作也會越來越多 (派遣外包人力就是由派遣公司提撥,非工作單位)約聘工作應該也是不用提撥? 這一點我還沒有看到
02.本薪降低 因為提撥比例是根據本薪 其他所謂非定期性支付的不需提撥
換句話說可能薪水不會減少 但是薪資結構可能會改變 就是 底薪變低
然後一大堆奇怪的名目的獎金會便多 因為那部分不繳 從這點也可以看出
6%應該是資方要準備 另外也提到資方必須在5年內完成所有的費用準備
03.對於舊的年資,有的公司會有『合意結清』就年資的問題,就是勞方與資方雙方協議隊於舊的年進行處理,發放『退休金』給員工,之後7/1採用新制,救的年資作一結算,這樣可能就會先領到錢,老闆也不用重新準備提撥費用,但是問題也會有以下狀況:
A.新制之後老闆可以藉機把薪資結構改變...低底薪 高獎金
B.舊的年資結算後,年假和特休以及福利等計算也將歸零,重新計算
C.福利也可能變項減低.........
不過之後必須好像必須繼續勞動關係 不然除非自動離職,不然還要給資遣費 是吧?
但是如果之後的條件不滿意的話,不想繼續工作 是不是只能選擇離職? 那算是意願離職?
也就沒有資遣費了 是嗎? 不過應該可以確定 資方不可以拿那筆錢來做為資遣費
如果要資遣必須另外付費...
我倒是覺得這一點對資方 對勞方都有利 先算清楚 正常狀況下 大家比較要新制度 對勞方有利 反正大家都要想用新制度 舊的薪資結構也不適合新制度資方 給點錢 順便把薪資結構調整到符合規範的地位 勞方有收到好處 資方也可趁機爭取最大利益 相對之下對於資方比較有利 勞方也獲得些許好處..... 不會叫太大聲....
不過算法應該要瞭解清楚 之後的聘用方式也要瞭解清楚...
另外 關係企業的問題應該是 即使同一個負責人 公司名稱不同就是不同公司
除非勞動契約上有名說要承認之前的年資 否則年資就沒有了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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