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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o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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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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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經驗是大約一週使用電池一次,也就是打開NB把電池耗盡,再插上交流電充飽電池,然後取下.平常使用交流電時都取下電池,雖然NB電池可以充當UPS,突然斷電時資料不會突然消失,可是這種情形發生率太低了.何況只要養成隨時儲存的習慣就可避免,廠商也建議我們最好不要拿下電池,問題是這樣大概半年,電池就掛了,再買一顆起碼$3500大洋,以我這種使用方式,果然電池用了一年,還跟當初一樣保持3.5~4小時的蓄電力!當然,有錢沒處花,就儘管插上吧!
     
      
舊 2005-03-02, 12:1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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