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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Land of living sky
文章: 334
引用:
作者AlvinLin
每次看到這樣的討論串, 實在很感慨, 台灣的消費者真的很弱勢
想起在美國的住的那段日子, 真的是消費者的天堂
其實很多人對這類產品的"知識"(他不是常識, 太難了)都很缺乏,
你想想看,除非你在這行混,有幾個人搞的清楚,更何況標準變來變去
資訊產品用一些大部分的人都看不懂的合約內容,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只有用像美國這樣的消保法規才能強迫廠商改善, 很多做資訊業的都很清楚
台灣,東南亞與南美洲都是銷售次極品或退貨維修品的地區
廠商要賺錢是對的,但是要賺良心錢


在台灣不管是消費者或廠商......
沒良心的都很多.......
舊 2005-01-09, 06:16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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