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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 僑品電腦 客服的一封信(資展展場購買 IXUS40 )
禮拜天時在 以15000.NT 資訊會場 購買 貴公司的 canno IXUS 40 數位相機(發票號碼為DF 00XX9X03 上面有蓋貴公司的 發票章
內含有 主機 皮套 腳架 保護貼 512記憶卡 讀卡機
但是 在展場 因為人太多 實在無法依依的詳細檢查
回家後 發現 保護貼 竟然給城2.5吋的 但是 IXUS 40 為2吋 LCD
今天 拿著發票 以及保護貼 於一點30左又到貴公司的八德路一段 分點 去做換貨
接洽的 是一位 瘦瘦的 打著領帶 年約三十幾歲的男店員
首先 當我還未說明我的來意前 該員 以為我是來交機 我說不是
我表明我的來意後 該員 馬上講出 因為現在的保護貼都只剩 2.5吋的
要我回去自己裁切 或是 直接把把護貼 浮貼在相機上 而我說明 這樣 無法保護到液晶螢幕
他卻表明 現在都是這樣貼 而我說 現在沒有人這樣貼
他死硬的 要我 就是這樣貼 也不肯換貨給我
只是 單單的一張 保護貼 要換貨 有那麼難ㄇ 且在專業度上 完全的是 失敗的
哪有店員 會要客人 把2.5吋的保護貼 直接貼到 2吋的 LCD上
這真的很可笑
再者 該店員給的口氣 就是 你自己想辦法處裡 這關我屁事 一樣
另外 當初在購買時 明明有兩種 皮套可以給客人選擇 而 貴公司的銷售員 卻隻字不提
我說明 我要全新的機器 他卻從 展示架中拿一盒 說是新品的盒子 給我 這我也能接受
還有 在會場 明明還有送 金屬吊飾 卻也是 隻字不提
我實在對 櫃公司的 銷售 及 服務態度 感到失望
所以我正想打算做退貨處裡(雖然此項買賣 非為 郵購或拜訪買賣,但 櫃公司所售的商品 有瑕疵 在買賣時 未實際的告知顧客相關事項 仍然享有無條件退貨的法令規定)
因此 若此件事情 我無法得到一個完美的回覆
我將會將此事 訴諸 消保會 蘋果日報 以及 壹周刊壹青天
來告知 社會大眾 貴公司的服務 有多麼的棒!!!
今天若貴公司能夠好好的對待每個客人(相對於 順發3C 燦坤3C 妳們的服務真的差很多)
我想 我今天也不用大費周章的 來寫這封信
望貴公司 能夠 想想 身為消費者的感受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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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 我好像 傲客一樣
但是 實際上 我只是爭取我 應有的權利
而 僑品的服務不週 也是個事實
今天 若他肯換張 2.0吋的保護貼(成本不到70吧 甚至更低)
我想 我可以把一切的事情都拋諸腦後
而 如今 搞成這樣 也不是我願意的
我也想當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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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 若有得罪之處 尚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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