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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wordman
我不會威喝你但會你案卷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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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勸你先去學一學打字,
沒看過人打字打的像小學生,
語句真是不通!!
案卷?
不用你拿,
現在司法院都已經把判決上網供人查詢,
還是你要去告人家?
可以呀,
有種就把案卷上網po給大家看,
還是一句老話,
不要只會恐嚇人家,
只會讓人更瞧不起你!!
還有如果你說的案例事實是真的,
請去把它找出來,
po上來讓大家知道,
如果你懶的po,
告訴我判決字號,
我去找,
我連民國40年的判決都找的到,
只怕你不敢說,
ㄡ,不,是說不出來,
因為你根本是騙人的!!!
支持京典並沒有錯,
因為人是有言論自由的,
但我最痛恨用法律來威脅人的人,
我遇過太多這種人,
這種人只是利用人們對法律不了解而來欺負人們,
真是可惡,
這也是我當初立志學法律的原因!!
你如果要跟我辯法律,
我隨時歡迎,
只怕你不敢!!!
我之前用的法條哪有不對?
你如果真行的話,
直接糾正我,反駁我,
老是用恐嚇的方式,
看不出你的專業法律素養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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