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 事情發生時...車子仍在行進中
若以安全為第一考量,我會做的是:
1.起身過去請老婆婆在位子上坐好(摔倒了總是不好)
2.請司機專心開車(車上乘客的生命都操之在駕駛)
老婆婆即然有能力把大包小包物品一次提上車,我想單件重量與體積應該不至於超過規定所認定的標準
司機在乘客上車時以目測即可大致上判斷出來,頂多是拒載(但會被民眾申訴的)
但既然已讓老婆婆上了車,若車上無明確規定之公告貼於明顯處,就不應該強索加收第二段票或車資,司機的態度有很嚴重的缺失
女同學見義勇為的舉動,在現今道德淪喪的社會中確實已不多見;若擔心自身的安危,可記下司機的姓名/服務編號/車號等有關的人事時地物,向所屬公車業者或是縣市政府交通局檢舉
http://traffic.tycg.gov.tw/Public/Mail/ins.asp
關於那位男同學......不于置評
啊若是我在公車上遇到的話
1.會先記下他的學校/學號/姓名(若是衣著上有的話)
2.按下車鈴對他說:有種下車到路邊談
3.或是就跟他耗到他下車,路邊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