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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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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沒有女人的地方
文章: 760
我雖然贊成! 但是要有一定的申請程序!

但要有重病絕症者 且要有自己以及全體已成年家人同意才可!
並不是自己不想活就可以隨便安樂死
這樣會變成死亡犯濫 一想不開就直接死那還得了!!

印象中看過一部漫畫 在街道各個地方都有建築一間設施
入口中有輕柔的音樂 不時有人快樂的進入 卻沒看過有人從裡面出來
主人公問說那間是幹嘛用的??
別人回: 那是間自殺機關 進入後就死亡啦!
舊 2004-11-26, 04:51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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