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erry Yin
為什麼要在已經明文規定不得使用注音文發表贊成使用注音文的文章呢?這點也令在下不解。本站的站長還沒說要禁止使用注音文吧。一個是要改變既有的規則,另一個則是討論是否應該樹立規則。這似乎不太一樣。我只是發表我的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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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Yin兄:
您沒體會小弟的意思喔~小弟就直說吧!
我的意思是:
道理人人會講,但是您若認為您的道理一定可以說服別人,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引用:
作者Jerry Yin
另外,我沒有下馬威的意思, 即使你不知道那個概念也沒關係。因為那不是什麼很高深的概念,只是要表達,我不是注音文的支持者,這種東西讓它自然發展就好。我想,只是一句話看不懂,沒有這麼嚴重的後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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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很少上pcdvd,或者您可能沒注意到小弟這個小人物,不過您若有興趣的話,可試著搜尋小弟的發言....
我要表達的是:
您這一次說
"只是要表達,我不是注音文的支持者,這種東西讓它自然發展就好。"不是可以很清楚地表達出您的立場嗎?
而上次您的比喻"應是以一條光譜的連續帶來審視我的立場",連小弟本人都很難去瞭解這個比喻,您如何奢望別人能懂呢?
若欲以此來表達自己高人一等,這不是下馬威嗎?
引用:
作者Jerry Yin
最後,我覺得關於回應文章的問題,你有點指責我的味道,或是我會錯意了?我之所以這麼說,只不過是因為有些人,跟別人發生筆戰後,看到與自己敵對的一方不回應了,無論是什麼原因,還得理不饒人的說對方不負責任,你認為這樣好嗎?還是要別人親自到自己的面前磕頭認錯才行?
我前篇文章所說的,也只是點出討論版的性質而已。況且,我們不是一天到晚都活在虛擬的世界裡,在實體世界中我們也有自己的角色要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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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指責”太嚴重了,但發此言時或許小弟真有那麼丁點意思,不過比較貼切的說法,應該是”提醒”….
小弟認為,討論不出惡言,大家理性地表達出自己的想法,若能得到對方的認同最好,若是您確認無法得到對方的認同,而您也表達出您不願意再作討論,退出討論不再回應,相信無可厚非…..
但是來個相應不理,就是不負責任……..
小弟贊成本站規定不得使用注音文,該表達的,之前的回應大致上均已述明,不再贅言!
PS:您勿須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