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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ipschprome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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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天之涯水之巔
這招會被國稅局打死......
反而銷售絕對不是問題.(產量不到全市場的三分之一--距離壟斷太遙遠了)
M-V-W網君對如何經營集團企業部份了解可能不是很深.
理念上那樣做是對的.(但硬要做的話.這發貨公司一定要在海外.否則連證交所都擺不平)

但實際上稅負因素及因稅負衍生因素卻會讓
因聯盟成立採購的XX"空殼"公司(國稅局認定)
面臨被國稅局起訴而打起行政官司


小弟不太懂集體議價跟聯合採購為何會違法呢?
假如都不造成水平聯合壟斷一類的問題,他是違法什麼法啊?
而且這樣中信局不成了最大的違法者之一嗎?他還同時對上跟對下
事實上台灣省商業局,確實有告中信局的作法是違法的
但是那是告他手續費跟單一投標的部分,不是有關聯合採購
舊 2004-09-22, 09:0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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