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p4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939
在友站,受騙者有po文了
不需要碰到法官!!
=========================================================
這個官法律案件 小弟連法官都不用碰到

因為申請 支付命令後 >> 再申請債權確立 >> 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除非他這輩子都沒有收入 或是買車 不然法院就會強制執行
舊 2004-09-15, 09:33 A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p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