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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kley_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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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kley_3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桃園
文章: 321
引用:
作者water_luh
是....
歡迎提出證據.....

可是,是否真的會處理呢?
若否,那你也別忙了....
若真,我有閒的話,可以視需求再去慢慢翻舊帳出來......

若有個站方的標準來做依據....
我這個人,該公正時是很公正的....


為了一言堂的公正嗎?
 
舊 2004-08-31, 01:11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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