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rtx1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耗電量頗高的地方.
文章: 1,959
引用:
作者Jerry DADA
拍謝...因為習慣這樣打字比較快ㄇㄟ

這樣看起來像是
"明明自己講話講得口齒不清,讓人家聽不懂意思,
然後說的人自己還說「話都講完了,聽不懂是你的事情」"....

----
抱歉,但我的確對注音文沒有好感....絕非針對個人。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您維持網路禮節。
打字打慢點,正好可以讓打出來的文字更有確實地經過腦袋過的樣子。
 
舊 2004-08-17, 02:27 A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tx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