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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ing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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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目前重點不在這裡
而是處置過程
1.站方是否有放任過類似的行為?
2.如果站方曾經沒有對這一類的行為作出處分,而windwithme網友在這樣的狀況下才做出類似的違規舉動,站方卻沒有先行對其行為作警告與制止而逕行停權,這樣的做法是否恰當?
當然,小弟並非贊同違反站規的行為
而是既然有"放任"的"判例"存在,又拿出"站規的刑法"處分
儘管"站規應優於判例"
但是何時用"判例",何時用"站規",豈不是看站長心情,甚至是抽籤決定?
這樣網友莫非隨時遭出賣?
不過是希望一件事,"一視同仁"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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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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