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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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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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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dmdm
拜託....你自己看看TVBS的報導真的是漏洞百出,這玩意真要拿上法院作證哪有效力阿。騙一般的電視觀眾倒是可以拉。
我的言論站在哪邊?當然是站在我自己這邊阿。你用點腦子想想,要求償的利基與論點在哪;
另外我堅持程序正義是因為現在這種透過媒體告官放話最大的行為實在是很讓人反感。

還有我不覺得你的緩不濟急真的是個emergnecy,NB是在一種非直接威脅生命的狀況之下,我覺得這一點也不怎能成立。

今天真要告,就要從兩個方向進行,一是行政上的電磁檢測,二是消保法上的企業責任。但是第一項在國內尚無法令規定的情況下,
要勝訴的機會不大;二則是要舉證個人健康會因為NB的電磁波而受到影響,還有那位老兄的頭痛也是因為NB的電磁波引起的;

就是因為這兩點真要走起法律途徑是困難的,所以才會先在這邊點明了講阿!不然真以為傻傻的去告會贏喔!

那你覺得於情於理的立場在哪裡?
至少也要主張『國外的法規與標準是合理且台灣應需跟進的』,並且從法令進行修改才是正確的阿。
不然哪會因為個案而改變目前進行中的法令規範?台灣又不是跟美國一樣注重判決慣例。

我是法律門外漢拉,站上有個惡蟲站友對法律很有一套,可以去請教他。權利是要自己去爭取的沒錯,但也要懂方法與用對方法!
要是你覺得我寫這麼多,每一個字都只是故意在潑你的冷水,那就是吧!

我堅持程序正義是因為現在這種透過媒體告官放話最大的行為實在是很讓人反感。--->這句話確實可能會令一些墨守成規,保守派的,損害到自身利益的人反感...但在這個社會卻是有用的利器!

中華電信降價,開放上傳速率是因為他被告倒嗎?許文仁先生告倒華電了嗎?
NIKE是因為被告倒,所以才補償,才道歉的嗎?
這些...哪一個不是利用輿論,利用媒體...來凝聚大眾,來爭取應得的權益!你很反感嗎?

非立即危害就不能反映嗎?一定要有人生病了才反應嗎?
你一直強調告不贏∼我有說要告要求償要敲一大筆錢嗎?我只是希望能回廠補強,這種要求"道義上責任",讓電磁波別那麼強!很過份嗎?
舊 2004-06-01, 02:40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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