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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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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 我忽然收到音樂雜誌社給我的電話, 說編輯想約我見面, 我今天與編輯當面談關於流行音樂碟投稿的事, 編輯要求我依照雜誌評論專輯的方針而寫, 我習慣花很多編幅來寫音樂類型和歌詞水準的, 而編輯要求我多寫歌星唱功, 感情演繹方式, 而且要付有理由, 和字數限制500-800...
跟著說我的碟評的寫法每編也差不多, 他要求每編也以不同方式寫多一點, 有些可以多寫唱功如何好, 有些可以多寫感情演繹如何好, 視乎歌星的善長...
另外, 他認為我所寫的碟評, 對歌星的唱功 和 歌曲質素很給面子, 他要求如Twins的唱功要很直接的批評, 不用留手, 音質差也是, 音樂雜誌是不需給面子唱片公司的...
最後他要求我的評分標準要大大提高, 說我的評分實在太手軟, 一般一張專輯有3首好歌已很難得, 他以蔡依林最新專輯為例, 一首好歌也沒有, 只有3-4首像樣的歌, 其它是都垃圾, 我以後也要用此標準寫碟評...
最後當然說待遇, 編輯答應我, 只要我寫的碟評合乎要求, 即使每期皆刊登我寫的碟評也可, 而且是用我的名字...
每一編碟評可得稿費較低, 但做久了, 我開始有自己的名氣會再加一點, 但由於我也承認我的水準比編輯真的差很多(他已差不多現年50), 和他沒有很留意流行曲, 所以要求我每一編碟評寫完了, 也要帶CD到雜誌社讓他和我一起聽, 再作一點更改, 便刊登, 這是因為我家的Hi Fi只是買了3萬元, 而雜誌社的Hi Fi是用80萬, 這麼高價的Hi Fi, 音質當然一流, 我到雜誌社當然不會放棄聽的機會, 而專輯和歌星的缺點當然表露無遺...
因為音樂雜誌不打算刊登太多流行音樂CD碟評, 所以只用我一個, 所以我可以隨意選自己喜歡的歌星或專輯寫碟評, 可是雜誌社不會送CD給我, 我要自己買, 但有時候雜誌社會要求我寫某一張CD, 而會提供有關CD, 我也可選擇雜誌社現有的新流行音樂CD...
當然我也同意, 雜誌社正在訓練我成為真正的專業樂評人, 而且給機會我, 讓我成名, 所以差不多沒有人工可言, 我現在告訴大家, 放棄用自己的名字刊登可得$200-$400不等, 但成名實在太重要...
最後告訴大家, 連雜誌也沒有提出會送給我...
(五月12日寫的) Part 2:
我發現成為樂評人後得到的好處
當我成為真正的樂評人後, 我認識很多因喜愛聽歌的人, 而對我很有好感, 還介紹一些讀音樂的人, 與我談論現時流行曲有關的事, 我也很樂意和這些人談話, 因為可以互相增進知識, 而我亦從雜誌社認識到很多有關器材的基本知識, 因為雜誌社亦有一間錄音室替香港流行音樂歌星的CD錄音, 所以有時候可以見到歌星, 直接面談...
由於我的好朋友對市場新出的一部mp3隨身聽很有興趣, 很想買, 但真的很昂貴, 差不多要$3000, 所以問我可以以雜誌社的名義來借聽一聽先, 才決定是否買, 但是我知道音樂雜誌不會寫mp3的, 所以我便先以音樂雜誌樂評人身份來問有關生產公司是否可以借我寫評測, 我先說出我替那本音樂雜誌寫碟評的, 我個人想寫一編評測, 所以要求借出有關產品, 我說出我會先要求音樂雜誌可否於生活版登出, 因音樂雜誌的生活版曾刊登 模型, 手提電話, 洋酒, 美食 等文章, 因mp3隨身聽已差不多是潮流產品, 所以也可以此說服編輯刊登, 若不成功, 我會再以音樂雜誌樂評人身份來向電腦雜誌的編輯直接投稿...
而有關公司答應了將有關產品借我兩星期, 亦對評測方向性有要求, 我便說貴公司要求我寫的評測要求內容詳盡, 我說了為了維護樂評人的個人名聲, 我必會憑良心寫的, 而且我要求稿費, 有關公司也答應了, 至於稿費方面, 要面談才說, 和對方同意本人擁有該編評測的使用權...
我發現樂評人也可隨意找心水產品的公司, 借一件來寫評測, 而且有錢收...
但大家要注意我雖然是樂評人, 但我也有寫音響小器材的文章, 如: ear phone, 電腦音響產品等, 所以我是有寫評測經驗的...
結論: 原來樂評人間中要找一兩件工作來幫補生計, 也不算難, 真的是有名自然有利, 但不多...
PS: 在我還未成為樂評人時曾經多次於PCDVD發表碟評, 但得不到回應, 但也感謝一些PCDVD網友給與寶貴的意見...
上面是他發的長文..........也許中文並不是他的母語.
但是 也太扯了吧.
參看他其他的文章..........程度沒那麼差啊.
根本是懶得去改正嘛.
沒人回應他?
他自己有尊重自己貼出來的文章嗎?
整天還在那邊哭夭 沒人理他.
不自重的人 還想要求別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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