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的敘述有一點點奇怪....
這張支票的發票人是誰呢?照文章看來,支票的發票人應該是
銀行 ,因為存戶是要領現金,行員認為拿著現金在路上走危險,所以以銀行開立的本行支票代替。
也就是說,27萬元開成支票時,已經從存款人的存款餘額中扣除,27萬元視同現金。
依銀行慣例,本行支票一定要開抬頭,在這個例子的抬頭應該是存款人的名字。
有可能是櫃員要A這27萬元,更有可能是這張支票夾在傳票裡頭,櫃員以為交給存款人了!
我說怪怪的,是指這個時候的緊急應變措施中,
凍結存款 是沒有用的,因為27萬元已經由存款中扣除,應該要求銀行查出那張支票的資料,將那張支票圈存止付。
至於對銀行不爽,只要發個mail給金融局,檢舉說他們的監視器照不到某個櫃台,就夠那家分行受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