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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y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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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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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購物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但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影音光碟及軟體類產品不得拆封,否則恕不接受退貨。電腦軟體均係依法享有其相關權利,因此,消費者購買產品若不確定是否使用時,煩請切勿拆開包裝封套,因其性質上無法回復原狀,若已經拆開包裝封套即視為接受該軟體之授權條款,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所訂之七天猶豫期間將無法適用,也就是將無法為您辦理退貨退款。

這是我們公司對消費者的態度,昨天就碰到一位客戶說產品不好用,買不到7天,我就跟他說你退回來沒關係,我們按消保法規定走!!!
舊 2004-02-28, 04:0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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