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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拍賣網上應該還有照片
你把他的照片跟你拿到的記憶體拍照寄給yahoo處理(雖然可能會沒回應)
上次自從yahoo的橘子媽媽爆出賣假貨後
消保會提出幾個重要的觀念給買家要注意的
1.網路拍賣僅以圖片吸引消費者,屬於消保法內的郵購買賣,消費者拿到貨品若不滿意,七日內皆可要求無條件退貨。
2.若買到的東西與當初所說的不合或是發現是假貨,可無限期要求退貨。
3.消費者應盡量取得賣家姓名與地址,退貨時可直接將商品寄回,或寄出存證信函要求退貨,就能依法保障權益。
4.網路拍賣屬於消保法第十九條的郵購特種買賣,消費者在網路上無法看到實物,只能依據照片及文字敘述判斷,本來就有一定風險。
但消保法保障消費者有七日緩衝期,消費者不須說明理由,即可要求退貨,業者必須全額退費。
在台灣yahoo比ebay交易的人多,但yahoo對消費者的保障感覺不如ebay來的好
本來我從ebay跳到yahoo,最近看yahoo發生那麼多事後,對消費者也沒有明確的保障
我可能現在會再回到ebay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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