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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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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knift

事情不能這樣子看啦…
不然政府幹嘛發行樂透鼓勵人們不勞而獲呢?
還有能否請oscarxp兄,在一小段跟一小段之間不要插enter,這樣子看的人比較辛苦喔
在法治的國家大家最起碼要對我們的法律有基本的認識,不是嗎?
以下是小弟在dh那邊站務討論po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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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此討論串:
http://forums.dearhoney.idv.tw/viewtopic.php?t=35789
著作權法相關法規:
http://stlc.iii.org.tw/03.htm
mp3下載適法性的新聞:
http://nts1.nta.tp.edu.tw/~k2301/1News/2003/6/26.htm
明明就是KD、分身硬拗,信口雌黃,結果只有我一個人錯?
如果說雙方有錯我可以接受,因為我對硬拗的人本來就沒什麼耐心,回氣比較衝,
但是站務人員卻對混淆視聽的人置之不理?這樣硬拗下去討論得到什麼法律、什麼真理嗎?
每次不論大錯小錯,老鳥都沒錯…這是什麼世界?
我錯的地方我承認,但是只有我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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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透可能和MP3事件不同,
樂透除了運用"中國人的本性"來營利外,
也可以幫助一些殘障同胞加減有一些收入,

所以我是支持樂透的。

但是MP3事件,
因為我自己也有創作被人盜用的切身之痛,
所以我是極力反對的。

不管法律面如何,
我希望大家都尊重一下製作人,

購買是一種支持,
也是一種鼓勵。
(班上聽音樂的人幾十個,堅持買正版的只有我一個....)

看到最近幾個"合法"的MP3下載管道,
我也不免感嘆...

也許對於"台灣的作者製作人來說,這才是在台灣未來能營利的唯一管道、出路",
但真的不是我所樂見的....

話說台灣不是號稱已開發國家....?
舊 2004-01-26, 05:14 PM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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