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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君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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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wong
我係awong.
為什麼沒有?當然有這個權利啊!除非板規載明沒有.不然你有看過警察拘補人不用給理由不用給逮捕令不用宣讀被逮捕的權利嗎?你有看過法官判刑後不宣讀的嗎?不給原因的嗎?

既然閣下提到這個.就來回味往事一下.在我印象所及(可能之前還有.但我不知道!)最早請問原因跟要求復權的就是吉他之繩兄.被停權的是酒家女莉亞.當時也沒見其發表意見的網友被停.是板規有變更?還是因為跟發言者的"關係"不同?所以一樣的事會有不同標準的存在?



有人來我家作客,我不歡迎,要請他出去,客人不但不出去,還要要求請主人給他個交代。

『為什麼不歡迎我進去?別人就歡迎,我就不歡迎?我不是人嗎?你給我說明原因,給我一個交代,不然我跟你沒完沒了。』

╮(╯.╰)╭

希望有一天,你家會有這樣有趣的客人。
 
舊 2003-11-21, 01:40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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