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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男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67
對就是對

不需要低頭

如果你買60 G 他還你 40 G

就留著證據 也不用跟他吵

這版多的是讀法律的人

去跟他告吧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agalin
小弟等會和我朋友一起去店家一趟
單子<包括送修單和買時的估價單>
我朋友會帶去跟店家說

我也希望說 能合店家好好的說
一開始我就沒說要和店家吵
畢竟那不是我的東西~我是沒有權力說干涉
本來是陪朋友去送修的
但是 最後小弟的朋友竟輸變成這樣才跟小弟說
小弟一聽馬上上來po文~<不過好像有點過火 口氣上>
在網路上公佈
請問問看各位網大們的意見
不過 造成板上的有些大大太過火了
有點抱歉

今天也想了一天 想說要如活在去跟店家說~在學校
沒想到回家看時看多了那摸多文
真是謝謝各位的幫忙

看了大大們的回應 我今天冷靜下來了
我會盡力去讓這件是能夠有最好的結果
舊 2003-10-01, 05:58 P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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