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uie0812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79
Angry

我想應該請當事人將事情原委 E-Mail 給當地的消保官或是請立法委員主持公道吧!

也不知是捷元是貼錯標籤,還是故意廣告(標示)不實,聽說後者可以罰廠商不少錢。

記得前幾天京典酒店不小心將飯店客房訂位的金額打錯了,還不是只得咬牙接受客戶訂位的事實,忍受幾十萬的損失,以免因此影響商譽。
舊 2003-09-30, 11:45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uie081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