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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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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8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overgod
不過說實在的,就邏輯學來講,任何人都有反悔的權利。以前老師講的時候我也很不能接受。

嗯~同意.店家報錯價雖然是店家疏失,但是店家也有權利不賣,顧客也有權利不買.該給店家賺的還是要給他賺.
     
      
舊 2003-09-01, 10:03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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