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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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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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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迷戀百利金


廠商就是覺得消費者都怕麻煩,懶得走法院,一定不敢告,有恃無恐,才敢這麼囂
張,

所有廠商你們最好收斂一點,就是有不怕麻煩的消費者,敢告到你們翻的消費者,不相信你們可以試試看.....


「廠商」等於「製造商」,但應該不等於一般販賣商品的店家吧!?

還是你要直接去找「廠商」負責呢?那請撥0800客服專線...
舊 2003-07-22, 09:26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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