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hsnu13a
我想~沒人希望自己買到的東西是壞的~
前面兩個案例應該也不是故意找碴拿去換的
都已經盡自己的能力去找出問題了
說真的~
買了一天,兩天的主機板
就算沒壞~
用不爽~只要配件齊,包裝沒損壞
應該都是可以退或換的
只是~~在台灣~~~
消費者是弱勢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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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回事嗎??? 用不爽就應該可以退或換???
誰跟您說有這種事情???? [/B][/QUOTE]
不好意思.....這是法律規定的!!!
真的要告,廠商往往還告不贏消費者,
為什麼真的上法庭的時候,往往廠商都告不贏?
很簡單,讓我告訴您:
1.消保法是總統令華嚴字,是由總統直接頒佈的,其法律效力略高於一般法令,
其目的是要保護一般的弱勢消費族群
2.因為通常法官會比較同情弱勢消費者,所以,消費者一般只要合理,通常都告得贏
3.如果廠商的行為抵觸消保法,很抱歉!那廠商真的連一點勝算都沒有!!
消保法規定.....產品有瑕疵,七天內消費者有權要求更換產品或是要求退費,廠商應無條件接受,之前國內幾個大型賣場才被點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