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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rebla
呵呵...狂少果然是狠角色!
以前班上粉多中國同學,發現了30天這個保固期
常常去搬些東西回來用,又在期限內把人家退還
等於免費試用一個月....真是丟人家善意保護消費者的臉
不過美國的售後服務真是好的沒話說
今天像伯晉這種事件,只要有人提出檢舉
他不但商譽嚴重,還有可能挨告
那時候就不是賠一塊版子可以了事的了
詹兄受的精神委屈、來回員林所花的時間
車馬費....等等,該加的都會加上去啦!
不要被告倒算是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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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支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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