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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之風
*停權中*
 
狂之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米國早安州的熱血台灣人
文章: 2,804
引用:
[i]
有這回事嗎??? 用不爽就應該可以退或換???

誰跟您說有這種事情???? [/B]


要誰說?
顧客本來就是最大!
在美國這種資本主義國家,顧客永遠是對的!
麥當勞沒在杯子上印上"hot"導致老婆婆"自己"不小心燙傷都要賠幾百萬美金了!
30天內不爽包退包換有什麼疑問嗎?這叫:30days money back guarantee...
不是我要看不起自己國家,我們台灣這種經營態度..消費者有何權利?
買個東西不好就是自己吃虧!
那只是助長消費者去動歪腦筋整死賣東西的商家!
惡性循環....
舊 2003-07-19, 10:1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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