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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nau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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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nauf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650
  每個人的公理正義當然不同,因此要求取最大公約數啊!在論壇的最大公約數不就是版規嗎?違反了就依相關規定處置,沒有違反,但個人看不爽(即使是許多的個人)那就視而不見吧!難道要強加個人(或眾多的個人)之公理正義在其他人身上嗎?
舊 2003-06-28, 11:04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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