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站長
Administrator

 
站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1999
文章: 624
SANSUIxxx 除了110外您要留下哪一個呢

schnaufer 我看你如果凡事都要明文規定的話,請你來寫好不好

依版規,SANSUIxxx 只改了數字,有模仿嫌疑,可直接砍掉
一個人同時使用多個帳號,無特殊原因的話也是砍

WhateverLa AKA RememberTheTime
處置方式有三種,暫時停權,永久停權,驅逐出境
讓我解釋給你聽
暫時停權:一般說來約一個星期,不事先告知,發現自己被停權的話就信詢問要停多久,期限到的那天自己來信申請復權,不主動復權

永久停權:該帳號永不再開放

驅逐出境:這種比較嚴重,情節重大者才會用,一但確定做這項處置,不管註冊多少帳號就是砍,另一種則是之前有被停權過的人,可能只是暫時停權,卻步詢問停權狀況,直接註冊在發言,若萬一又被停了再註冊,又不來查詢的話,最多三次就會驅逐出境了

所以,好好珍惜自己的帳號,不珍惜自己帳號的人我也不會珍惜你的帳號
 
舊 2003-04-04, 01:13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站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