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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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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irjackhu
唉~~~~~~~兩位消消火,少用情緒字眼傷害別人,別這樣最近pcdvd音效區喜事連連別稿的烏煙瘴氣的,艦長求您倆了............


為什麼你只引用我的文字呢?

你為什麼不去看看KGV是怎樣血口噴人. 捏造不實消息來打擊對手呢?


========以下是假設狀況=========

如果只要說"有網友用簡訊告知....基於XX原則不能說太多".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這樣說:

""我昨天收到一封簡訊.

原來KGV其實是音響論壇的跑腿工兼泡茶小弟. 所以常常把音響論壇的文章PO上來. 又一直幫雜誌說好話. 因為那是他工作的地方嘛. 萬一廠商不給****. 雜誌倒掉的話. KGV就成為不景氣底下的失業受害者了

基於保護證人的原則. 我不便透露是誰講的. KGV自己應該心知肚明....""

===前一段是假設狀況喔. 千萬別當真===


各位覺得這種話適合在公開板面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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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浪漫...就是沒錢
舊 2003-03-05, 01:04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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