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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各位朋友有沒有遇過遺產爭議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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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朋友有沒有遇過遺產爭議的經驗
大家好, 在這邊討論一個繼承有異常的問題
1. 我母親於105.11.25意外過世,我媽生前跟我哥哥一起開麵店(店面為我媽持有,另外在別的社區投資一個停車位),現金部分留下千餘萬 2. 我父親於109.4.4 於病床上呼吸衰竭過世(92年中風行動不便但可靠輔具走路,本人不能自主表達意思沒有正常邏輯思考能力.也不能拿筆)直到我媽過事隔年2月因住院後不在能走路需臥床)手上有一間電梯公寓目前我在住 3. 我跟我哥哥共同持有一間不動產, 我哥哥跟我父母生前都是住在那間 4. 由於母親家舅舅介入我媽店面+車位說給我哥哥,我母親銀行存款全部集中在我爸戶頭(我有提說提領舅舅監督他說不用 有少他賠 想也知道不可能賠,未來我父親百年我爸公寓歸我算一人一間現金對分(我爸再試期間開銷由爸爸戶頭支付,使用時告知我一聲), 我哥未告知之我之下過戶了母親的店面跟停車位(並沒有簽任何放棄文件) (我知道我笨無償相信哥哥把印鑑印鑑證明給他) 5. 我爸4/4過世, 我請代書幫我處理遺產過戶等問題(因為我聽障很多溝通不容易加上我哥會欺負我好講話),於國稅局報稅後的總額短少數百萬(剩700),另外一個插曲郵局有百萬存款報稅時只剩50000多國稅局要求要近一年份明細(懷疑逃稅?),我請的代書要求掃描我嫂子不肯說因郵局沒利息轉到其他銀行賺利息,但是合作金庫的存摺卻可以掃描(我看了也是有問題)??還說其他的存摺 丟了(4/6有提現金報稅時有少報40萬),於是我7/8去查明細發現有3筆轉入戶名是我哥嫂銀行, 另有幾筆提領現金用途不明) 6. 我哥哥一直在說照顧爸爸很辛苦(照顧爸媽18年,但我媽生前也不是都他照顧, 我媽過事後我提出請外勞我嫂子大聲咆啸說我爸住我家請外勞阿)因此要辛苦錢, 所以說用500買斷(我跟哥哥一半的產權(公告價444萬)+我爸遺產一起算+我爸公寓過給我----別說怎不估價 我哥就是吃定我估了也不會認同),為什麼題此事因為根據遺產處法半年不處理所有資產對半等於我雖然拿到一半現金但房子也要分一半給我哥哥會很麻煩 現在我再猶豫是我爸遺產先處理完(現金+半間不動產+我爸公寓過戶給我)之後再去告我爸生前侵占的控訴好(勝算大嗎?), 還是在還沒遺產分配之前告好(有人推薦永和中和律師嗎) |
在每個長輩過世時
最好都分清楚 很多遺產以拖待變後 就會變成默許 之後要討錢都會很麻煩 其實你寫得這些有點亂 看得有點辛苦 你應該要跟你哥哥先溝通 溝通不成 你自己釐清後 找個律師來打官司吧 我覺得是這樣 :ase :ase :ase :ase |
每個人都會把事情用對自己的公平方法來解釋
你哥既然認為他有照顧到長輩 應該有所辛苦報酬 那事情本質就是這樣了 對半比較簡單 另外第五項已經移轉給你兄嫂的部分 除非有證據用在支付喪葬 應該可以納入遺產分配表內 錢 差距多少先抓好 是否需要撕破臉也才知道代價 往往後來都淪為相罵本 為了幾千元也要追求一半一半的案例 不勝枚舉 |
看了看還真的就是去告吧,你顯然很不贊同他們的想法
然後爭取和解時能多拿點(或是你要長期訴訟下去?) 當初父母由大哥他們扶養~你有幫忙出錢嗎?有這方面的協議嗎? 不然如果真的他們獨力扶養即便你有打算接手卻沒成也確實會影響分配 然後又加上整個金錢流向都不在你的掌控中 而且事業還是你哥跟爸媽合著做~如果公私款也沒有特別用不同帳戶分開 我們這些外人也不知道你實際能抓到的可以列入遺產的基礎值能有多少 值不值得花費前跟時間去打下去 |
看了看還真的就是去告吧,你顯然很不贊同他們的想法
然後爭取和解時能多拿點(或是你要長期訴訟下去?) 我只對異常提領提出訴訟 明面上要跟偷偷挪走是不一樣的心態 而且事業還是你哥跟爸媽合著做~如果公私款也沒有特別用不同帳戶分開 我媽媽為僱主 我哥哥每月受新32000(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 我們這些外人也不知道你實際能抓到的可以列入遺產的基礎值能有多少 值不值得花費前跟時間去打下去 看異常提領最低40萬 最高300萬以上 需要更精確認定提理用途 當初父母由大哥他們扶養~你有幫忙出錢嗎? 我每個月都有給我媽孝親費大約20多年(退伍後上班開始直到我媽說不用為止) 有這方面的協議嗎?並沒有協議 不然如果真的他們獨力扶養即便你有打算接手卻沒成也確實會影響分配 然後又加上整個金錢流向都不在你的掌控中 事實上是我媽媽給我哥哥工作當然一個月給 32000是有點少但他怎不跟我媽吵跟我哭訴? |
引用:
謝謝妳(你)願花時間理解 |
做好遺產分配表 細細地把每項有價值的你現在不寫以後會不爽的地方寫上去 有疑慮或是你已經開始有爭議的地方加註
然後去找法扶律師問問看你的疑慮是否有法律支持點 如果有 那就正式的告下去 如果沒有只是捶心肝的或是沒有辦法證明只是口嗨的 那就鼻子摸摸算了 這種事情我碰過好幾回 都是那種口頭約定 事後人走了沒辦法的 最怕就是約好 然後老人走了一個 然後另一半的老人偏袒多未子女其中一個 靈堂蹦迪 六國大封相我在行天宮那邊都看過 當場焚燒金山銀山金童玉女對幹的都有 我個人建議 如果兩個老人還有一個在 請出面來搓湯圓 抱歉沒注意到一二條同時存在 就算要跟你家人談判 也得有這份表 一條一條來談 你把你存摺準備好 然後只要吵到錢 就說你沒收到 這可以證明也可以上法院 你律師支持你的觀點 |
[QUOTE=麵疙瘩]每個人都會把事情用對自己的公平方法來解釋
對---所以需要客觀公正的人幫忙 你哥既然認為他有照顧到長輩 應該有所辛苦報酬 那事情本質就是這樣了 個半間房子市值至少近千萬對折也有500,如用400算加現金700/2=350 已經讓利25萬 更何況麵店產權近2000萬(不過說這沒用了 已經成事實了) 對半比較簡單 主要是再變成我爸不動產對分我還得再買回會更複雜 另外第五項已經移轉給你兄嫂的部分 除非有證據用在支付喪葬 我肯定不是喪葬費(離我爸過世更早半年-1年) 應該可以納入遺產分配表內 錢 差距多少先抓好 是否需要撕破臉也才知道代價 我肯定說>>40萬以上 |
引用:
"我媽媽為僱主 我哥哥每月受新32000(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 這在中小企業超常見~隨便問問任一個家族事業應該都是這樣幹 很多時候(如果營業額的坎佔有到)雖然把兒女設為雇員但會讓他入股 然後32000你可能要先確認是不是只是名目收入(報稅報勞健保等用而已) 不然你哥要是能證明他確為主要經營者之一那公帳跟遺產怎拆分那就很難說了 然後要是這個營利事業單位根本沒有會計師也沒有委外的會計處理 那就要看有沒有自己的作帳本~當然要是沒有或無法取得 那他們總會把你覺得異常的部分做好的 特別是他如果就被認定成主要經營者之一那名目可以非常多幾十萬幾百萬都可以的 (添購/更換設備、車輛、轉投資、修繕營業據點、擴大營運等都行) 我總覺得你要爭就盡快找律師吧~拖越久人家很快就能讓你郜瑩也別想拿到甚麼 |
建議你計算一下, 如果金額幾十萬就算了 :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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