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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亂抓鳥!
可能會有人以為是褲子裡面那隻! 不過! 我是指真的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X6_sx6iqcw 舊新聞,跑出來就點看看! 鳥看起來很普通! 如果是我"小時候"看到,可能會想抓! (小朋友看到動物都想抓來養!) 對鳥類沒研究的! 應該不知道這種不起眼的鳥是保育不能抓! (新聞裡的罰則挺重的!) 至於褲子裡面那隻! 會癢就抓吧! (注意形象就是...別被看到!) |
植物也一樣不能
公有地上的蘆葦、芒草一些你看似沒有價值 也不能給你隨便拔了就帶回家 除了自己的垃圾要自己清之外 那邊的動物植都不是能隨意帶走的 |
看到警察轉頭就跑..... 應該知道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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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自己入手單眼開始拍鳥後, 我就覺得抓鳥來賣.買鳥養在籠子裡………對鳥類真的很殘酷…(除非是雛鳥養到大, 可以放著在家裡四處飛, 至少還不是關在鳥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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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不符合比例原則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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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檢方求處而已 還沒宣判 起訴書也寫了犯後度態不佳無悔意等 看訪問態度也是一副 我老了好可憐你不要罰我嘛 根本不值得同情 |
其實野保法裡有,不管有沒有保育,任意捕捉野生動物最少要罰六萬
保育類三十萬起跳... 但,台灣嘛,立法從嚴,執法總是隨便,所以很多人不當回事,等被罰了才在靠妖 :tu: |
引用:
八年前的新聞 早就判完了 緩刑兩年 |
引用:
補充說明野生動物保育法 一般動物 是 第17條 跟 第49條 保育動物 是 第18條 跟 第41條 |
衷心希望酒駕的人,也能被重刑+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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