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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死!~只是何時才能執行!
作者陳煜 | 風傳媒 – 2016年7月5日
陸正案主嫌邱和順被判死刑定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邱和順遭警方刑求為由聲請再審遭駁回,要求繼續處理,最高法院5日認定無證據證明遭刑求,4度駁回民間司改會抗告。 現年56歲的邱和順被控1988年犯下陸正撕票案及柯姓女業務員強盜命案,最高院2011年7月維持高院更11審見解,判處邱和順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吳姓女子與林姓男子各被判刑10年與17年。 不過,曾押解邱和順的新竹市警局陳姓、吳姓退休刑警,指邱遭刑求逼供才承認犯案,民間司改會以此為據,為邱等3人向高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 由於2位退休刑警非親身目睹,合議庭則認為歷次審判都曾逐一勘驗筆錄,確認未遭刑求,最高法院認為沒有證據顯示邱和順曾遭逼供作出不實自白,四度駁回律師團聲請、並駁回律師團的抗告定讞。 ------------------------- 1.2016-1988=28年前的案件 2.現年56歲~也就是當初28歲犯下的案子.陸正還活著已經30幾歲了! 3.2011年維持更11審...案件發生後23年才定讞 4.定讞也已經5年了.還沒執行! :tu: |
以前朋友的親人未滿歲時跟一群人勒索運匠還是公車有沒殺他不了解
只知他家有錢有辦法沒被槍決 也因為他家是有錢的 當時似乎不少同夥都槍決了 出來後當時小屁孩的我們都知道 他這輩子別玩也不要玩了 睡覺時還一堆夢話跟動作 當時未成年也要關很久 都被關傻了 |
引用:
未滿歲竟能犯罪 這算神童耶 |
引用: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191.A.AAC.html 這案子其實也蠻多問題的 真的定讞拉去槍斃也沒差啦 反正陸正家人覺得這樣好就好了 |
引用:
上面的不想有業障 下面的就以拖待變 |
這種有爭議性的
你我今生今世應該是看不到執行 |
這四年是別想了,看看四年後有沒有機會吧! :stup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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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這樣名為死刑定讞 實則無期徒刑的方式 我還可以接受 但是 死刑是一定要有的, 否則執行面會再更下一階(實作請看簽名檔) 殺人判無期, 結果沒個十年就出來了 |
「台大宅王」張彥文前年當街砍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被依殺人罪起訴,一審遭判無期徒刑,目前上訴二審中。至於民事部分,張嫌昨天(28日)委由律師當庭拿出450萬和解金,意圖用賠錢表示歉意,想從無期改判為有期。
據《自由時報》報導,號稱「台大宅王」的張嫌前年當街狂砍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被依殺人罪起訴後,開庭時就不斷向林女父母道歉、痛哭懺悔,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正上訴中。而民事部分,上月2日首度開庭,張嫌委由律師當庭拿出200萬想和解遭拒,昨天張嫌當庭改提450萬和解金,不含林女父母已領取的118萬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但被害人律師表示要請示家屬後才能回應。 律師認為,張男此舉應是打算賠錢表示歉意,想從無期改判有期,就算換不到假釋,仍有機會縮短刑期。況且綜觀國內相關案件,一旦和解,就有機會改判15年到18年的有期徒刑,將刑期服滿後,就能出獄重新做人。 ------------------------------------------------- 得寸進尺啊~ 逃過死刑.現在換想逃過無期徒刑~ :tu: 當街 殺人 ** 屍 .竟然可以逃過死刑~已經夠離譜了! |
引用:
不過才殺死一個女友而已....還好呀.....總是要給人家自新機會的呀 :D 跟前輩比起來...無期好像是判重了一點!! 那這個你不就氣死了 :stupefy: https://kairos.news/39808 殺死第一位女友關3年就出獄......後來又殺死第二位女友.....也是仍可教化......"免死"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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