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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標錯價 10月起業者須認賠出貨
網路購物標錯價,高價商品誤標成低價,10月起業者須認賠出貨。
經濟部表示,新版《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將於7月1日公告,並給予業者三個月緩衝期,未來不論標價與市場行情落差多大,只要民眾下單,契約就算成立,業者不能再拒絕客戶,一旦標錯價,也只能認賠出貨。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新規定賦予業者確認標價責任,對消費者有利,可降低消費糾紛,提醒消費者在網路購物時,記得保留下單後的回傳信件、標價截圖,保留證據證明契約成立。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會議決議後案件送回經濟部,實施日期依經濟部公告為準,若業者未來拒絕履行契約,經濟部可依《消保法》裁罰3萬元至50萬元,不過規定不不溯及既往。經濟部商業司指出,目前已在進行作業流程,將於7月1日公告、10月1日實施。 喔喔喔 到時真有好康可撈了嗎? :D :D :D |
露天那些直購價寫一元的這下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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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老闆會叫員工賠,KEY錯的工程師 :cry: :cry: :cry:
而且賠個3萬跟出貨要選那一個,想也知道賠3萬 好康等下輩子,假KEY錯真行銷例外 |
錯了,以後才是沒得凹。
新法規定要兩方都確認才算契約成立。以前可以凹,因為舊法是「付款就算契約成立」,所以那些貪小便宜的消費者都在賣方還沒確認就強制付款,然後灰契約已成立,必須出貨。 以這個例子來說,新法之下,鐵定是沒得凹的。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27721 |
引用:
露天很多都直購寫1元, 然後運費超貴 |
有規定完成下訂的要件是什麼 ?
換個名稱: 購買需求詢問清單 其它不變, 一樣是先收了你的個資, 包含信用卡號, 但不即時線上刷卡, (增加你卡號外流的機會) 然後回覆你 24 小時內會建立訂單, 然後再通知你. |
真他媽噁心~~~~~~~~~~ 的法條~~~~~~~~~ 那以後 去看醫生 也要註明 醫不好免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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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3萬元就能解決了 沒事兒 沒事兒 |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我看以後商家會在網頁註明 「本賣場所有商品皆是預購商品,完成付款後,如商品不足時會全額退費」 這樣標錯價了,就推說商品數量不足,所以無法出貨就好了 |
這種難免有時候系統是人工登打會弄錯
我覺得也要不要硬拗人家要出貨 頂多規定賠原價5~20%就好了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5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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