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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悍將刘刕 2016-01-07 11:43 PM

類似電影《迴光報告》中的技術性產品
 
https://crazymike.tw/product/car-mo...%BE%AE%E5%9E%8B

我部悍將刘刕 2016-01-07 11:47 PM

反職場霸凌的好東西,聲音影像直接錄下來

上司想賴都賴不掉

我部悍將刘刕 2016-01-08 12:01 AM

這種東西可以隨便使用嗎?

法庭上的證據力如何?

在攝影前,是不是有義務要跟對方說:

我正在錄影,你現在的一舉一動,將來都會成為呈堂證供的?

否則被告可以以個資法來抗辯,拒提此證據 :confused:

pilotjay 2016-01-08 01:55 AM

此款外掛體積太大、很難不發現

市面上有更隱密的直接與眼鏡整合、更是恐怖 :fear:

like 2016-01-08 08:23 AM

感覺挺不錯了,在路上看到正妹想留下些記憶時,應該粉好用 :flash:

不過有體積更小更隱密的嗎?這個感覺有點重 :confused:

MPEP 2016-01-08 09:15 AM

之前看GOOGLE的新產品,有說要把超薄微型鏡頭裝在隱形眼鏡上

P&W 2016-01-08 11:14 AM

引用:
作者我部悍將刘刕
這種東西可以隨便使用嗎?

法庭上的證據力如何?

在攝影前,是不是有義務要跟對方說:

我正在錄影,你現在的一舉一動,將來都會成為呈堂證供的?

否則被告可以以個資法來抗辯,拒提此證據 :confused:


跟個資法無關,但這可能牽涉到刑法的妨害秘密罪,不過如果是為了保護自己,應該不算是無故,大陸法系還是同意這一點人權的∼

第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Jeff1987 2016-01-08 11:18 AM

這款感覺不錯,體積夠小,想安裝在安全帽上使用
不過看到大廠都做不到這麼小的體積,是否表示目前這體積的機體功能勢必雞肋?
我的目的只是想要能日常使用(最少防水吧)然後蒐證時能派上用場...

林澗中 2016-01-08 11:30 AM

眼鏡型針孔攝影機各種網拍早就有了
但是有個致命弱點就是電池的續航力不足
(畢竟沒有很大空間裝電池)

這產品網頁上也不敢寫可錄多久...XDDD

沙發椅 2016-01-08 12:00 PM

為什麼完全沒有提到重量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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