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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 法院認定:郝龍斌「誤認」假數字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55413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美河市案在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被列為前朝市長郝龍斌五大案之一,台北地檢署起訴高嘉濃、王銘藏時,僅將郝龍斌、前副市長林崇一列為證人;台北地院今判高、王二人徒刑,郝龍斌、前副市長林崇一被法院認定為「誤認、誤信」下屬,才拍板批准美河市聯開案,若無新事證,郝、林將在此案全身而退。 判決指出,郝龍斌、林崇一是「誤認」高、王提出的假鑑定報告數字,以為市府公地主的權配比例是30.6009%、日勝生為69.3911%,建造成本每坪13萬6136元,才會同意捷運局先以32:68的比例與日勝生展開協商,雙方經9度協商,日勝生「勉強退讓」同意使市府的分配比例調高為30.75%,建造成本壓低至每坪13萬6000元,雙方達成最終共識。 依據旭洲公司的驗收版鑑價鑑定報告,市府公地主所佔的權益分配比例應是32.4362%。但在高嘉濃主導下,這份鑑定書並未送交權配工作小組審議,審議委員審查時拿到的是偽造版本,已墊高建造成本、低估土地成本,市府權配只佔30.6009%,經協商調高為30.75%始通過審議,由林、郝做出定案決策。 北檢偵結時,就把郝龍斌、林崇一定位為「誤認」的長官證人角色,未列為被告。審理期間檢、辯與法官皆未傳喚郝、林到庭作證。據指出,林崇一已嚴重失智,什麼都記不得。 還看的下去嗎? 一個看錯,誤信,人民要賠兩百億以上,然後一點事情沒有!! 這個要是放在民間企業會怎麼樣? 這哪一國法律? 中式的法律! 鄭捷學起來,你就說你看錯了,以為當時搭捷運的是假人。 |
反正錢是國家的
口袋裡面的不要掉出來就好 :mad: :mad: |
有啥看不下去?
市長跟捷運局之間還有一個審議委員會 連審議委員會都拿了假報告去做審議 審議過後.才蓋上市長大章...... 市長有問題.那應該會多10個審議委員也有問題 :think: |
引用:
事實為什麼不會是你說的那樣 :rolleyes: :o :think: :nonono: |
所以我一直認為選柯P是對的,雖然一接莖英不以為然,
因為柯p用的就是,雙軌制,其實一般民間也是這樣, 尤其在建築的這一方面, 我諮詢或是我的消息或是說我的管道,不會只有一邊, 那麼彙整或是整理這些消息,就是你帶頭大哥的責任了。 這個例子就是帶頭的太蠢,不然就是交相賊了。 但是不管太蠢還是交相賊,都要付出代價。 |
引用:
民間企業會怎麼樣? 如果老闆的股份是最大的..... 不~會~怎~樣!! 而且老闆還會將所有福利支出給刪了!! 叫大家共~體~時~艱!! 自己車還是用公司名義一輛接著一輛換....... :flash: :flash: :flash: :flash: |
彈殻彈一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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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民間企業也不會怎樣
新光金副總賭宏達電股票造成鉅額虧損 人家還是在位子上好好的 |
這麼容易被騙還出來選立委
不怕被騙更大條的? 台北哪個選區的自己注意了 :flash: |
官二代大多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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