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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84566 2015-06-21 09:26 PM

人妻睡男客2周不算通姦 原因竟然是…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150621/21412590


男女同居2周,法官竟然認為不算通姦。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林姓包租婆去年初和丈夫吵架後離家,丈夫意外從出租套房的走道監視器,發現錄下妻子穿細肩帶睡衣,自顏姓男房客房間走出,妻坦承和顏男同居嘿咻,讓丈夫怒告2人通姦。
沒想到2人出庭時堅稱,同居雖然有兩周,但是「女睡床男睡地板」否認有嘿咻,雖說法離奇,但檢方考量全案欠缺體液DNA等性行為鐵證,日前仍予不起訴。(葉國吏/綜合報導)

版上小__ ? :flash: :o

我愛默娘 2015-06-21 09:31 PM

樓下的請貼九品芝麻官的"此乃正義之言"

蔡辛錓 2015-06-21 09:37 PM

沒有證據還要告人家通姦
綠帽子戴到傻啦 :laugh:

銀★(砍掉續練) 2015-06-21 09:43 PM

有蓋同一條棉被,也不過是純聊天而已,沒交配的行為...

老老濕 2015-06-21 09:46 PM

現今社會下通姦罪本來就應該廢掉

離婚應不在須要那麼麻煩,

分居一年以上就應該可以申請離婚

ttqqww 2015-06-21 09:53 PM

小白他媽說的原來是真的 :shy:

lqz 2015-06-21 09:59 PM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沒收集證據,法官怎麼知道真假? :flash:

JXL 2015-06-21 10:01 PM

引用:
作者老老濕
現今社會下通姦罪本來就應該廢掉

離婚應不在須要那麼麻煩,

分居一年以上就應該可以申請離婚

事情沒那麼簡單啦

結婚本身就是一件很累,很麻煩,很花錢的事情
錢花掉了, 時間與青春沒了, 又忙活半天
結果離婚協議書簽一簽, 砍掉重練, 甚麼都白忙


如果是簽字結婚, 不宴客, 不走傳統, 不拍婚紗, 等等
那事情確實就好辦多了

可能嗎?

acetyII 2015-06-21 10:49 PM

板上有個包租公

也是下麵給好幾個房客吃

當然不算通殲

afeiniva 2015-06-21 11:13 PM

這個法官判得沒錯啊!只有監視器畫面,沒有其他證據,是要怎麼判??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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