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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HBK 2015-06-06 01:50 PM

如果才剛丟離職單可以馬上到新公司嗎????
 
就已經做滿一年的情況下???

神奇天娥 2015-06-06 01:53 PM

為什麼不行 ?

法律有規定要在家反省一個禮拜才能去新公司上班嗎 ? :unbelief:

lolita 2015-06-06 01:56 PM

"規定上"做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
需20天前預告離職
在正式離職前都得正常上班吧
當然如果公司同意你馬上離職
你下午就想去新公司報到也可以

geniusgia 2015-06-06 01:56 PM

離職證明和勞健保轉出單有拿到就可以了吧

cys070 2015-06-06 01:57 PM

怕的就是沒弄好之後被反咬而已
沒有保管什麼公司物品,職務交接這些沒問題可以走

不管怎樣好聚好散比較好,事先告知願意讓你走在走

abo5738 2015-06-06 02:03 PM

如果才剛丟離職單可以馬上到新公司嗎????
 
丟離職 跟你正式辦好離職程序 兩回事........

sn245763 2015-06-06 02:08 PM

引用:
作者神奇天娥
為什麼不行 ?

法律有規定要在家反省一個禮拜才能去新公司上班嗎 ? :unbelief:


勞基法

第 15 條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
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如果是有制度的公司,最好乖乖照程序來,除非離職證明已經拿到手,

不然前公司要搞你太簡單了,直接發存證信函說你工作交接不清,

或是資產遺失、毀損導致公司損失,到時候就有的搞了...:think:

Earstorm-2 2015-06-07 06:37 AM

如果是遇到以下狀況呢?

通知公司要離職(書面), 填單交給直屬經理.

交接資料整理好, 桌子整理很乾淨(本身早就有意願要離職).

依照公司討論結果, 滿30天才離開, 期間照常上班(問題要來了).

每天處理經理要求的項目, 但就是沒有交接跟檢查桌子, 忙到幾乎最晚一個走.

最後一天, 經理拿一張單子出來說這是交接單, 上面沒有人簽名, 硬是要歸咎離職者的職務疏忽.

這張單子就最後一天經理才提起, 離職者已經問好幾次要不要交接, 要不要清點.

這情況怎麼自保?

arbu 2015-06-07 08:52 AM

這句話有語病的嫌疑....

之前公司有些小弟弟不爽做了就跟主管說他要走人了.
然後規定兩個禮拜後才能離職他卻五天後要去新公司上班, 那規定你看不懂也沒關係, 可是離職手續都沒辦完你去新公司怎麼報到... 真讓人無言~

blackleo 2015-06-07 09:26 AM

快點出吧!

看看可以多吸引人

想換回A家玩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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