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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愛癡狂! 荷男國道狂奔3公里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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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癡狂! 荷男國道狂奔3公里尋妻
APPLE
一名荷蘭籍男子傑米日前與台籍未婚孕妻搭機來台結婚, 因曾有逾期停留紀錄無法入境,他等待被遣返時,不斷拭淚與未婚妻通電話, 後來未婚妻一則「我好想你」簡訊,讓他情緒爆發,不但跳過查驗櫃檯護欄, 還衝出航廈在國道狂奔3公里,甩開航警與未婚妻相聚,不過7小時後移民官上門逮人, 原本頂多3年不能入境的他,未來恐怕10年都無法來台。 =============================================== 真男人.......可是後果頗慘 我記得美國有關逮捕偷渡客的規定是,如果偷渡客踏上美國本土,就算他偷渡成功,可以定居於美國,而有某處礁島因為也算是美國本土又靠近墨西哥,所以墨西哥偷渡客都想辦法要上去那座礁島 能否考量一下這荷蘭籍男子傑米好歹也通過了多道關卡,狂奔了3公里,就讓他與未婚妻CCR吧 |
引用:
我覺得這時候可以套用"國情不同"這個理由,美國是美國,台灣是台灣。 還是照過往的規矩來,不要必較好, 不然台灣會變成越來越像對岸中國的人治社會。 |
沒有啥美國偷渡成功即可合法居留的事
ICE隨時有權把偷渡客丟出美國的 |
引用:
為了維持法律的安定性,他是要被限制不能入境的 不過如果我是法官,就看他除了之前的逾期停留紀錄外,在台灣是否還有其他犯罪紀錄,以及調查他去過哪些國家,有無犯罪紀錄,如果都沒有的話,我覺得我真的會判他可以合法居留台灣 =============================================== 另外補充一下成功偷渡美國的完整步驟XD 美方表明不會改變收容古巴偷渡客的「濕腳乾腳政策」。「濕腳乾腳政策」有點像港英政府時期一度實施的抵壘政策,偷渡客若成功上岸,藏身美國一年,便有資格申請長期居留;但若是在美國和古巴之間的海域被攔截,便會被遣返古巴或第三國。 我記得對其他國家也是一樣的方法 NOW新聞 |
引用:
只是歐罵罵當時為了選票想要便宜行事,讓上萬偷渡客『就地合法』....... |
如果這事發生在法國,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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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懷疑簡訊不只如此單純 可能還有 "下麵好詩" "急徵抓漏師傅" 之類的 |
引用: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ama_immigration 是這個嗎? |
去荷蘭就好了,呆台灣要當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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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去荷蘭啊... (沒那麼嚴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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