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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 2014-08-08 05:59 PM

隨身錄音很重要
 
這類案例,有當過大學生的,應該有機會遇的到
要業者發票變更名目,錢才能銷掉
這之前新聞鬧蠻大的
如果通通抓起來的話,不知道有多少教職人員、學生被抓去關
在職場上遇到這種腦字輩的長官
公家體系有法律保護著,有證據在手就看著辦
厄...該古姓台電員工如果拒絕
然後被調職之類的
可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那在私人公司???
幹,就算有法律可以使用,在公司也會待不下去
我因為不想偽造文書,自己離職.........
=======================================
所以職場上遇到這類情形,各位會怎麼處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02781

想要iPhone 台電處長拗下屬「想辦法」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8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電綜合研究所吳姓副所長擔任電源開發處長期間,指示古姓下屬以3000元公務手機補貼款購買iPhone 4s 64GB手機,要下屬「自己想辦法」;下屬因擔心遭調職,遂拜託陳姓電腦業者開立不實發票核銷款項。台北地檢署昨依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等罪將古、陳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認為,iPhone 4s 64GB手機要價29900元,吳某明知補貼款不足,卻要求經辦工務採購業務的古某自己想辦法,吳直到政風單位介入調查後才補齊差額,將另案追查吳某有無教唆不法核銷。

害下屬開立不實發票吃官司

吳某昨受訪表示,古某經辦處內採購業務,才請古向會計處詢問該如何購買智慧型手機,若不行他就自己掏腰包買,不知古找業者開立不實發票核銷。去年政風單位介入後,他問古某才知手機要價兩萬多元,且非以手機名義核銷款項,便要求把錢還回去,對於檢方欲另案偵辦,表示尊重。

古某應訊時表示,處長指名要買記憶體容量64GB的iPhone 4s手機,要求他詢問會計部門如何核銷款項,但手機要價29900元,處長卻要他「自己想辦法」,不得已才請業者幫忙;陳姓業者承認受託開立不實發票,品項為印表機、電源供應器及伺服器。

oodin. 2014-08-08 06:04 PM

都知道要指定64G機種了
會不知道一支近三萬喔

:laugh: :laugh: :laugh:

shival 2014-08-08 06:59 PM

當個處長最好純潔如白紙什麼都不知道傻傻拿來用

其實(前)處長大人也不知道喝酒順便帶出場要付錢

weirock 2014-08-08 08:10 PM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這類案例,有當過大學生的,應該有機會遇的到
要業者發票變更名目,錢才能銷掉
這之前新聞鬧蠻大的
如果通通抓起來的話,不知道有多少教職人員、學生被抓去關
在職場上遇到這種腦字輩的長官
公家體系有法律保護著,有證據在手就看著辦
厄...該古姓台電員工如果拒絕
然後被調職之類的
可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那在私人公司???
幹,就算有法律可以使用,在公司也會待不下去
我因為不想偽造文書,自己離職.........
=======================================
所以職場上遇到這類情形,各位會怎麼處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02781

想要iPhone 台電處長拗下屬「想辦法」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8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電綜合研究所吳姓副所長擔任電源開發處長期間,指示古姓下屬以3000元公務手機補貼款購買iPhone 4s 64GB手機...


這種事拒絕就好.........

尤其是公家的

大不了換單位~然後檢舉該主管

私人的哦...可能要有離職的準備

zorro1111 2014-08-08 08:11 PM

是在台電上班
不是在軍中.......

netor 2014-08-08 08:32 PM

這種應該立法:此情形,下屬視為工具,無罪。而主管意圖使人受刑事審判,加重其刑。

droganfly 2014-08-08 08:43 PM

結果處長還沒事 :jolin:

真是狠角色 :stupefy:

惡蟲 2014-08-08 08:56 PM

引用:
作者netor
這種應該立法:此情形,下屬視為工具,無罪。而主管意圖使人受刑事審判,加重其刑。


不用立法,刑法的規範本來就是這樣,只要主使者具有絕對支配關係,被指使者可以不受刑事處罰,因為行為人不具有主觀的意思支配。

但是一般來講,公務員體系是無法被套用的。


引用:
作者netor
這種事拒絕就好.........

尤其是公家的

大不了換單位~然後檢舉該主管

私人的哦...可能要有離職的準備


想得太美了。

公家單位也是一樣,得罪了主管,想調單位?調單位要經過原單位主管同意的,主管沒簽核,你能調哪?還是只能原單位待著,任由主管搓圓捏扁,而且公家比起私人來講,要挖個坑讓你跳,要更容易點。

也不用想放大絕啦,某縣長就曾公開放話:「在我批准你辭職前,你就是得照著我的話做。」

iamyy2000 2014-08-08 09:06 PM

引用:
作者droganfly
結果處長還沒事 :jolin:

真是狠角色 :stupefy:


官字兩個口,怎麼講都贏 :ase

波控 2014-08-08 11:25 PM

異曲同工...只保護,有技巧規避責任者!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1054685&page=10
引用:
現在歐美的消費者,已經直接把帳算在品牌廠商頭上了,
因為品牌與代工說穿了,是一個扮白臉一個扮黑臉的偽君子手法。
所以大家只好繼續,可能吃到塑化劑,吃到混合油,吃到混合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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