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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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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03000812-260102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03000357-260102 這次若真的立法通過,應該會成為房地產的最後一根稻草 |
拿石頭砸自己腳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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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的四個大字就知道是玩假的了
"年底送審"...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
引用:
虛虛實實、真真假假,只要能把大喀的資金嚇出來就行了:laugh: |
內容如下:
未來內容將包含「三不條款」,亦即對只有1棟(戶)房屋的自用住宅;有2、3棟房屋,但持有10、20年(長期持有),沒有用來買賣套利;以及農民持有的農地農舍等,政府會盡量排除影響或給予優惠。 我來講一下好了; 一、只有一棟-這不用講啦,現在人人馬都有一棟 二、有2、3棟房屋,但持有10、20年(長期持有),沒有用來買賣套利-我等到20年後突然拉高價格,通通賺回來還不是一樣?比方!20年前買150萬,經過20年我現在賣2500萬,這樣可以吧? 三、農民持有的農地農舍等,政府會盡量排除影響或給予優惠-這個就簡單啦,夫妻倆人辦理假「離婚」,然後呢,夫一棟農舍、妻子一棟農舍,老大一棟農舍,老二一棟農舍,長孫一棟農舍,後一個孫一棟農舍;老二的長子一棟農舍,老二的二孩子一棟農舍。然後,這個人有三個太太,另外兩個太太個有一棟農舍,小三的老大一棟農舍,小三的老二一棟農舍......依此類推...大家,盡量多娶、多生吧。這樣要幾棟農舍馬都可以。 |
引用:
你講的第一、第二點都與現實不符 第三點的話,大都市也沒這麼多農地可養吧? |
支持奢侈稅改為10年
10年內房地買賣,課稅50% |
重點是要能課得到稅,能不能打到房價不重要。
台灣持有房地產的成本太低了,提高十倍差不多,政府需要更多的稅收,向擁有大量房地產的人開刀是正確的選擇。 現在只是營建業的老闆出來喊話,代表這政策是ok的,唯有營建工人出來抗議,才需要檢討居住正義的政策 |
引用:
大哥: 養地要在郊區,要用農地,幾甲、幾甲很便宜買起來,然後跟症腐官員套招,讓將來的都市計畫到你的地上開發,這樣...你就懂我的意思了。 |
奢侈稅大查稅 投機客中招 2014年07月12日 04:10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繼央行對房市祭出新的管制措施,財政部也加重查稅力道! 據了解,各區國稅局已啟動奢侈稅大查稅行動,針對年薪60萬元以下、短期多次交易;或透過帳戶金流獨查核,鎖定購買標的明顯超出付款能力,疑似人頭戶的買主,主動出擊抓漏,以扼止炒房逃漏稅歪風。 高房價引發民怨,財政部自去年起,鎖定包括利用假贈與、假信託規避奢侈稅等七大類新型態交易案件,啟動查稅大作戰。財政部官員表示,假藉人頭名義辦理假贈與、假信託規避奢侈稅的案件,去年全年高達1100多件,被國稅局補稅帶罰的金額高達15億2千萬元,位居各類型案件之冠。 以高雄國稅局為例,近期查核轄區內短期不動產交易案件時發現,有民眾透過將房地產贈與子女的方式,以子女為人頭戶,將贈與不久的房地產旋即出售,企圖規避奢侈稅,國稅局官員查核金流後認定為逃漏稅,除了補稅之外,還加處3倍以下罰鍰,金額將近百萬元。 官員指出,由於奢侈稅的豁免條款,是針對名下僅有1戶自住房屋者,而甲君持有2戶房屋,先將1戶持有期間超過2年的甲房屋,贈與給他的子女,再將名下另1戶持有期間未滿2年的乙房屋出售,藉以規避高額稅金。 經國稅局官員查核後發現,陳君的子女在受贈房地產1個月後,也將甲房屋出售,而出售甲房屋的價金也回流存入甲君帳戶,因此認定甲君出售乙房屋,是屬於假借人頭逃漏稅的典型案例,因此開單補稅並加處罰金。 另外,台北國稅局也曾查獲一個案。有房仲業者為了賺取高額佣金,願意充當人頭,協助賣房客戶交易價值高達3、4000萬元的住宅,企圖逃漏奢侈稅;但官員查核該房仲的帳戶發現,這名年輕人的存款及薪資水準,根本買不起豪宅,順著金流就查到他是人頭,也被補稅數百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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