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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jen35 2007-03-03 10:36 AM

刪帖權利或義務之我見
 
我看到在顯示卡區有會員發表對廠商的看法,如今得到廠商的服務後,已經得到解答.而發帖的這篇文章有些言詞過於偏激,如今請求論壇管理主能夠刪除此帖,而到至今仍未刪除,我個人不免有點疑問,到底刪帖是站長的權利還是義務.
論壇為站長所建構,站長有權可增刪修改之權,那麼會員有無請求權對於自己原發帖的刪除,如經會員請求而站長的不作為是否有侵害到會員權利甚至有無民事請求權.基於上面的例子,不知站長的想法如何?也請發表論壇的看法,以便大家能有個依歸,避免論壇潛伏著大小不等的風險,讓會員發言時能夠有個謹慎地態度來面對,雖然我們一直強調自我負責原則,但是這並非強調論壇有免責的藉口,況且藉由論壇張貼形式來讓會員看到,有著更高的俯視可以增刪修改的權利而不作為,放任會員發言過激的言論,並且可能侵害到廠商的權利.如今,會員和廠商之間已得到協調和解決,此帖也並無繼續存在的必要[通常情況]而且會員主動提出請求刪除此帖,那麼我的疑問就是論壇的站長是否能夠不作為的處理,假使繼續放任下去,那麼論壇的站長可能未來直接地面對的是廠商.
我很好奇地站長不知道除了論壇的規範外,還有國家的法律需要遵守,基於私法自治原則和範圍,希望能夠了解站長對於上個例子的看法
此篇是站在法律觀點提問,免除那些情理等觀點
對於****帖,站長會刪帖,那麼對於會員請求珊帖自己所發的帖,怎麼差別這麼大,難到會員的權利比不上發廣告帖的會員,還是站長心態上有個更崇高的想法和論調,個人也不免好奇地想看看聽聽

peterjen35 2007-03-03 10:42 AM

論壇也是媒體之ㄧ,經由會員發貼廣為大家所看到聽到和傳播訊息,那麼論壇是否有查證的義務,又或者接到原發帖者的請求,有無義務去做.
我只是把論壇跟媒體新聞比如報章雜誌拿來一比較,發現裡面有些奇怪的疑點,比如論壇的立塲,查證的義務,會員的權利與義務,接著論壇規範和媒體自律等,個人非常好奇

peterjen35 2007-03-03 10:45 AM

我知道這裡有些會員都是其他論壇的管理員或者版主,麻煩能夠發表你們的看法嗎?
我想這個題目說不定是我未來學術上的研究題目,可以參考諸位的意見和看法

nomoney 2007-03-03 11:26 AM

先研究在網路亂放話犯不犯法吧

peterjen35 2007-03-03 01:10 PM

會員發帖的動機伶攏滿目,如果質疑動機論而概括承受,那麼諸位又是否把自己定位於法官,至於犯不犯法又是另外一個層次,而論壇站主對於會員的請求結論是不聞不問,讓整個事件呈現動盪不安,我質疑的是論壇站主居於何者角色又適合者居心態度,對於論壇會員都無法善盡維護的立塲,那會讓大部分會員產生寒蟬效應,也就討論上的尺度脽也抓不準,會員今天發言可能明天或未來成為被告,難道這就是論壇站主所要看到的下塲嗎?那麼我個人也是寧願捨棄不發言而吸收諸位討論上的言論,或許這樣有助益.
假使站主對於此事件沒有任何回應,那就從現在開始吧!我個人也秉持著不發言,免的哪天成為被告的對象之ㄧ.

小建 2007-03-03 01:28 PM

具小建長期在PCDVD所觀察到的...站長的風格向來是 "無為而治"!
由各會員自行參與討論&審慎發言∼

除非明顯造成站內糾紛(如之前爭吵的端正風氣公告)、站方權益受損(未經核准或其餘廣告文)、明訂區隔的政治偷渡文外,或其他尚未規定被網友檢舉的文章&網友...

其餘所有發言,站長原則上都不會加以刪除!
這是為了讓發言的網友能夠審慎發言,不見得是壞事!


另外補充:逛了國內外許多論壇,也從沒見過聽從會員要求刪除其發言的文章是一種 "義務"...

TK3D 2007-03-03 02:12 PM

如果每個人都像他這樣 一定要到處到網路上發言 亂批 廠商 等到廠商有解決了在來要求站長刪除

請問廠商沒有提供任何申訴管道嗎??

請問當事者下的標題不夠聳動嗎??

請問這裡是各家廠商的申訴中心嗎??

不是的話 發言者為啥要選擇在這裡發言??為啥不自行跟廠商私下解決

peterjen35 2007-03-03 02:27 PM

Q:具小建長期在PCDVD所觀察到的...站長的風格向來是 "無為而治"!
由各會員自行參與討論&審慎發言∼
A:那是站長的管理型態

Q:除非明顯造成站內糾紛(如之前爭吵的端正風氣公告)、站方權益受損(未經核准或其餘廣告文)、明訂區隔的政治偷渡文外,或其他尚未規定被網友檢舉的文章&網友...
A:請問此篇是否已經耖成糾紛,如廠商與樓主和站長之間的糾紛亦即是站內糾紛,那麼樓主的行徑是否與站長同坐一條船上,彼此之間已經牽扯不清

Q:其餘所有發言,站長原則上都不會加以刪除!
這是為了讓發言的網友能夠審慎發言,不見得是壞事!
A:那要看論壇發帖的形式,比如自由時報的討論站,那就是不用登記也能夠發言,只要標註名稱'發言主旨即可,而網站會呼籲大家發言要謹慎,避免因發言不實成為被告,我們在這裡沒有看到,至於網友發言要謹慎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但是現在要考慮到這個變數[動態呈現之中]和所引發的效應如鐘擺效應,脽也說不準

Q:另外補充:逛了國內外許多論壇,也從沒見過聽從會員要求刪除其發言的文章是一種 "義務"...
A:發言是種權利,刪帖是種義務,尤其樓主發言已經衝擊到或者侵害到某個法人的權益,那麼站長是否有義務對於樓主的請求做出回應而非無為而治,到最後下塲只有天知道,我會詢問律師和討論

peterjen35 2007-03-03 02:36 PM

Q:如果每個人都像他這樣 一定要到處到網路上發言 亂批 廠商 等到廠商有解決了在來要求站長刪除

請問廠商沒有提供任何申訴管道嗎??
A:有,客服部

請問當事者下的標題不夠聳動嗎??
A:有,連我看了都非常驚悚

請問這裡是各家廠商的申訴中心嗎??
A:不是,是會員聚集討論的地方

不是的話 發言者為啥要選擇在這裡發言??為啥不自行跟廠商私下解決
A:可能原因態樣很多,可能樓主當時心情激動,未考慮周詳,接受到資訊有限度,自力救濟
選擇這裡發言,根據他的言論可能是要擴大人氣的聚集效應,求得籌碼,來跟廠商談判,最後也能遂行,這是一碼子的事,請求站長刪帖又是另外一碼的事,兩者的法律角度呈現的事實不能混為一談,豈可混淆呢?

saku-lin 2007-03-03 02:40 PM

假設站長是房東,大家是房客,
站長將房子免費借給大家使用,
但有一些人在裡面亂丟垃圾(EX:****)或吵架而影響了其他人,
身為房東出來清清垃圾或維持一下秩序應該不過分吧,
但如果是裡面有人幹了一些壞事且可能會觸犯刑責的,
然後來要求房東幫忙湮滅證據,
房東不想幫忙有錯嗎?
如果幫了反而還可能變成共犯咧~

再看看其他的例子,
數字週刊及水果日報常接受人家投訴,
但投訴內容獲得解決後可以要求週刊或日報將之前發行的部分全都銷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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