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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扛屍」 男性侵被訴
2012年07月12日
【張欽╱台北報導】黃姓男子今年元月凌晨在台北市東區LAVA夜店認識一名女子,灌醉對方後「扛」出夜店帶到旅館性侵,直到被害人友人來電才匆忙離開,離開前,黃男還交代旅館櫃台人員要封口,若有人問起,要說他沒來過,但因監視器拍下黃男扶被害人進旅館畫面,台北地檢署昨依趁機****罪將黃起訴。 交代:我沒來過 起訴書指出,黃姓男子(三十三歲)今年元月十五日凌晨一時許,在北市松壽路LAVA夜店喝酒結識被害女子,黃灌醉對方後認有機可趁,於是將醉得不醒人事的被害人「扛」出夜店,帶到北市八德路豪城旅館性侵。 同行友人因在夜店找不到被害人,於是打手機找人,黃嫌聽到電話響後匆忙逃離,臨走前還交代櫃檯人員:「若有人詢問,要說我沒來過旅館。」挨告後還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否認性侵。 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被害人酒意甚濃,進旅館時還需黃嫌攙扶才能行走,旅館服務人員也供出黃嫌離開時撂下話語,認定黃嫌犯行明確,昨依乘機****罪嫌將他起訴。 註:此案一審黃男獲判無罪後,檢方未上訴,黃男因此無罪定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0712/34363196 夜店這種地方喝醉很危險,這些女生都教不會嗎 :think: |
就是"危險"才要去,這男的要開大條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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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提到"屍體"的年紀, 期待未滿18~ :like: |
引用:
根據八卦.某國小學生..... 才怪 |
引用:
是新聞中的男人有問題,不用扯到女人 |
引用:
都有問題... 但會被判刑的是那個男的... 但"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那女的是不是"君子"就不知道了 若不是那就... :rolleyes: |
引用:
像這種情況下 要講私德與個人行為我就沒興趣了 |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jolin: :jolin: :jolin:
不是武松難不成想當黃香? |
夜路走多總會遇上鬼的
除非那男的是第一次扛屍體 |
引用:
看之前的討論中 有一論點是~有的是故意過去被撿的 當然~事後發現不中意撿的人而翻臉~也是有可能的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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