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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53520)

火紅眼 2004-07-05 01:22 PM

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1439628
拿出來拍賣就算了,還怕別人不知道,竟然還寫說是撿來的手機。
唉!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已經發問題請他還給遺失的人,希望這位賣家可以
有點良心,不過,我想可能不會有回應吧!

hsiencdr 2004-07-05 01:32 PM

回覆: 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火紅眼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1439628
拿出來拍賣就算了,還怕別人不知道,竟然還寫說是撿來的手機。
唉!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已經發問題請他還給遺失的人,希望這位賣家可以
有點良心,不過,我想可能不會有回應吧!

被查到遲早要吃官司的.....侵占罪

louistop 2004-07-05 01:39 PM

回覆: 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火紅眼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1439628
拿出來拍賣就算了,還怕別人不知道,竟然還寫說是撿來的手機。
唉!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已經發問題請他還給遺失的人,希望這位賣家可以
有點良心,不過,我想可能不會有回應吧!


他有說過這樣一段話
如果手機是您的~我願意無條件還您~手機是在高雄縣~巴士上撿到的~藍色~ 序號是3519940000xxxxx~祝您早日找到屬於您的手機

goddess-urd 2004-07-05 01:39 PM

已經按檢舉了 :D

louistop 2004-07-05 01:41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goddess-urd
已經按檢舉了 :D


這樣做好嗎
看他的樣子
如果真的是那個人掉他
他就會還他

稿不好是查不出那個人是誰啊
我是沒用過PHS所以我不知道查不查的出

FD3STYPER 2004-07-05 01:42 PM

給他個凸!!!!
 
已經檢舉了!!!
看不下去,
撿到的東西,像是手機,
是可以很容易連絡到失主的!!!!!
拿來冠冕堂皇的賣........:shock:
不檢舉, 真的覺得很看不過去!
我個人沒撿過什麼東西佔為己有,
能聯絡的, 就聯絡, 不行的, 送警局,
因為我會想,
東西的主人, 一定很著急!!!!!!!!!!
難道,
現在人都不會這樣想嗎?!??!?!:nonono:

goddess-urd 2004-07-05 01:52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ouistop
這樣做好嗎
看他的樣子
如果真的是那個人掉他
他就會還他

稿不好是查不出那個人是誰啊
我是沒用過PHS所以我不知道查不查的出



可是我認為歸還本來就是應該了 不是因為對方是失主 才歸還

這樣想一想 應該知道不同點在哪


掉了PHS的確是查的出來 只要那隻手機再登錄一次機身號碼

PHS本身都有機身編號 絕對不是燒碼 是在機房設定那隻PHS的編號

所以掉的人可以像大眾電信 告知該手機已遺失

故那位說問過大眾可以重新燒碼 根本就是錯的 PHS手機沒有燒碼這動作


另外網路上查到的

所謂侵占罪,係指行為人易其所持有之物為所有,
簡單說,就是行為人對於他所持有的東西(並非行為人所有)表現其變更持有為所有之意思。
故而實務上稱其為「即成犯」(如22上字4762例、43台上675例)亦即侵占行為完畢即為既遂。
在行為主體方面,此罪之行為人迨以持有他人之物為必要,故屬身分犯,
至於行為人因不法原因而持有他人之物者,仍無礙本罪之成立(32院2513)。

太文言文了 看不懂 XD

火紅眼 2004-07-05 01:57 PM

回覆: 給他個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D3STYPER
已經檢舉了!!!
看不下去,
撿到的東西,像是手機,
是可以很容易連絡到失主的!!!!!
拿來冠冕堂皇的賣........:shock:
不檢舉, 真的覺得很看不過去!
我個人沒撿過什麼東西佔為己有,
能聯絡的, 就聯絡, 不行的, 送警局,
因為我會想,
東西的主人, 一定很著急!!!!!!!!!!
難道,
現在人都不會這樣想嗎?!??!?!:nonono:


很高興還是有很多有正義感的人士,我本來也是想直接檢舉,後來又想說
給他一個機會自己歸還失主。
希望這只是個案,大家都還是很有良心的。

ganbee 2004-07-05 02:01 PM

回覆: 給他個凸!!!!
 
剛看了一下,是G1000!!!!
PHS的號碼燒錄在手機裡面,只要去辦PHS,就可以查到這個手機已經有門號,不過GSM是插卡的,買了之後雙機變單機,不知道那台G1000有沒有鎖鍵,如果沒有的話,打777叫大眾聯絡一下失主叫他自己打電話給撿到的人就可以了,去大眾門市也查得到。

GSM通常都會鎖鍵,但應該也是查的到,只是看撿到的主人有心跟無心而已。
通常被鎖鍵後就不想查的,都是想要佔有已有的比較多,丟到警察局的話,我不清楚警察會怎麼處理。

撿到PHS手機的人最好不用想說可以換號碼,對方只要暫時停用不退租的話,永遠也沒辦法使用。

PS.有內賊除外。

vul4 2004-07-05 02:05 PM

手機既然撿到
可以打SIM卡的電話簿紀錄去查手機是誰的
不過這種東西
物主自己應該自己去爭取
自己都不想打自己電話要回手機
還要期待別人好心還他嗎
別忘了台灣人的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撿到就是誰的: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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