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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國慶沈冤得雪 姦殺女童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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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恥到極點! 死兩百萬次都不為過! |
引用:
擺明只想早點交差了事 :tu: 空軍看來要好好整頓一下 |
軍法系統...整個有問題啊
當然司法也有~ 但軍法是整個黑箱作業... 這個是一個例子... 蘇建和案也是... |
不論如何
廢死會用這個案子當最佳例子 :stupefy: |
引用:
試想一下,如果您或您的親朋好友處在當年江國慶先生的狀況,遇到這種冤案、假案、錯案,您會希望被拉去刑場幾槍之後被結束生命呢?還是希望被判終生監禁永遠不准假釋,但是十多年後平反還可以活生生出來重見天日? 死刑跟不准假釋的無期徒刑同樣可以達成把重大罪犯與社會永久隔離的目的,但差別在於死刑是完全沒辦法挽回的,你願意放心把我們的生死大權放給這個很可能會有意無意犯錯的政府情治司法機關嗎? 廢死當然先要有配套,就算現在沒廢死,我也覺得應該改進徒刑的執行與假釋制度了,早該把那些殺人的、喪心病狂的、性侵的、重大犯罪的壞蛋,與我們正常社會做更長期甚至永久的隔離,實在不該輕易把他們放出來,人權應該是用來保障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正常人的 |
等...
反對廢死的都像這樣被"國家"誣指性侵而冤枉槍斃 贊成廢死的都像這樣被"奸人"插肛門凌虐死翹翹 這樣就達到社會和諧的大同境界了 噢! 一不小心把國家比諭成了奸人了, 真是對不起啊! ^^ |
引用:
當然,沒有人是想死的 :think: 但活在別人的指指點點底下 :think: |
引用:
來做個譯文 「判不公的狗官,沒有良心害您冤枉死,您要我,他們報仇,免客氣,一個一個,我還您清白,我、我、我,報仇要緊嗎?」,「國慶:有冤報冤,有仇報仇,狗官害死您,您要明白嗎?」 "呂德義、陳肇敏、方中民、鄧振環、羅正南、李敘鉅、張冠民、蕭開平、黃瑞鵬、胡進成、何祖耀、謝安慈、劉景太、盧煥城、胡功信、甯方中、李偉萃、許榮洲" 最後一位許榮洲是不是就是真正的奸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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