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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目前立法通過規定紅牌能上,訴求的點是依法行政,至於為什麼分黃紅牌,這又有一段很長的故事了(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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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來說 是法律上可以允許紅牌上國道 但可以上的國道與時段,則是以交通部另行公佈為準 並沒有硬性規定讓紅牌可以全面通行 所以交通部基於民眾的意見後 目前沒有全線開放給紅牌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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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政府就在退出WTO跟重機上高速公路來個二選一吧 :rolleyes: 政府這樣假立法,是能騙WTO多久?遲早要被歐美日貿易制裁的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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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種交通工具都會有好有壞,當然也不是說四輪好壞壞,二輪就好棒棒,這代表政府對於基礎交通教育觀念的落後,駕照太易取得,在"人"使用交通工具才會造成這樣的問題,又不想認真的反省檢討及改善,反而挑撥造成交通工具間的對立 |
引用:
稍微加註 一個國家最高的民意機關就是立法院,交通部拿所謂的民意當擋箭牌這是不符合民主程序的,加上立法通過的條文中有模糊地帶,才會造成現在的問題 謝謝 |
引用:
立法院的立委也是由人民的民意選擇出來的 所以立法委員當初會故意留下這個空間,讓交通部之後另行決定 我相信也是因為立委也知道當時多數民意上對於紅牌上國道是有所顧慮的 所以就給予交通部決定路線與時段的權力 因為行政命令只要主管機關公佈就可以,不需要再進立法院排審 可以保持施政上的彈性度,可以視民意的動向而作即時調整,更有行政效率 以免將來又要再排案又進入三讀又再修改一次 那會白白浪費不少國家的資源與時間 |
引用:
會摔就是失去平衡,所以一定改變了原本的慣性。因此,就不一定能維持在原車道。參酌回文,以上你也同意。 既然如此,摔到別的車道被別車道的車碾過,別車道的車就沒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了。 但是根據過往本國法律經驗判例,壓死人的,卻還是有很大的可能會有刑事或民事的問題。 即使最後完全沒有法律的責任,但壓死人的陰影、壓死人的車成了凶車、跑法院耗費的精力金錢..... 等等,都註定原本沒過失的人,將是最大的輸家。 |
引用:
誠如我之前所回覆的其中之一,當兩輪在摔車的情形下,人是會向車行方向前進的,即使偏離了原本的車道,他還是處於滑行的狀態,且到完全停下來時,其實在速差沒有太大的情形下,四輪的煞車距離是會比摔車滑行的人還來的短的多,會輾到的機率實在是很小很小,請原諒我常常講到"機率"兩字,代表並不是完全不會發生 任何車都有可能在路上滑行,爆胎~超車不當等等~ 但卻很少發生您所顧慮的情形~~ 其實任何車在路上都有機會發生不可預期的情況,本身能做到的除了一些些的運氣之外,就是自我本身的防衛駕駛能力要提高了~這也是主管機關從來沒有提到及教導的 隨便找的,給您參考看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UVICygmQ6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Wm8YRycRwc 可以參考看看~ |
[YOUTUBE]kmacZXkfk6o[/YOUTUBE]
我只能說國道上摔車不會滾別的車道這說法跟我看到的不一樣 影片中無論是人還是重機都橫越了2個車道 至於被後車輾到的機率是1%還是10%我不知道 等有人能統計出來了再跟我說吧 |
引用:
那是知道要摔車了,不掙札,不拼技術跟人品,不違反人性與反射神經去嘗試拉正龍頭,提早跳車與車輛分離,才有可能的結果。 只要是摔車,龍頭一定會有轉向的動作,就不會有循該有的原車道筆直前進,所以只要是身體沒提早跟車輛分離,就一定會被車輛的慣性帶著偏離車道,樓上大大的影片已佐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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