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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72437 2016-08-25 07:17 PM

那上次拒捕結果撞死小女孩怎麼說?

歹徒就是歹徒 ,還分3-6-9等嗎?

說風涼話的人, 最好是被這些人撞死你的親友!

lompt2016 2016-08-25 11:02 PM

引用:
作者Adsmt
一堆人都有邏輯謬誤,檢察官說:當下不應開槍。並不代表警察都不能開槍射人。前面我有說了,要開槍可以,但失誤打錯人,還是要負責。

美國警察可以開槍,但看到黑人就射,也是要負責不是? :flash:


一夥
跟非一夥 很難理解?

旺旺仙貝 2016-08-25 11:55 PM

引用:
作者yangtc
檢察官都查出警察說謊違法開槍,所以依法起訴那位警察
不知道還有什麼好吵?
還是只要是警察,就可以違法???
樓上有些人那麼厲害,怎不去考檢察官或者法官,替司法界注入一股清流
檢察官當時的錄影帶不知道看過N遍了,違法事證明確,依法起訴
沒看過錄影帶的人,卻拼命幹譙檢察官,還真奇怪,彷彿鄉民各個都是柯南

因為小弟我從小不偷不搶不為非作歹
也不會有朋友找我去幹壞事走黑路, 所以我更不會沒事被警察開槍打死
跟朋友出門有警察攔檢就是乖乖配合+掏證件, 沒做虧心事聊完天就閃人活得好好的

自己的性命自己顧, 這些少年事情源頭沒做虧心事別跑不就好了?? 反怪警察執法過當??

drasil 2016-08-26 12:23 AM

引用:
作者a872437
那上次拒捕結果撞死小女孩怎麼說?

歹徒就是歹徒 ,還分3-6-9等嗎?

說風涼話的人, 最好是被這些人撞死你的親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429/849402/

在場員警說了,在夜市開槍及加速追車,後果恐怕更嚴重,所以他也是感到很無力...

如果說看到「有可能是歹徒」的人就可以開槍,那真的是好事嗎?跟警察有仇的人,看起來很可能可疑到不開槍不行啊。

厝漢 2016-08-26 04:13 AM

唉~~~~~~~~~~~~~~~~~~~~~~~~~~ 聖人不死 大盜不止 請支持通過 殺恐龍狗官 無罪立案

KAO 2016-08-26 04:28 AM

如網友所提議的~警察巡邏時乾脆播放兒歌三百首~喚醒歹徒的~真~善~美...........

yangtc 2016-08-26 11:41 AM

引用:
作者旺旺仙貝
因為小弟我從小不偷不搶不為非作歹
也不會有朋友找我去幹壞事走黑路, 所以我更不會沒事被警察開槍打死
跟朋友出門有警察攔檢就是乖乖配合+掏證件, 沒做虧心事聊完天就閃人活得好好的

自己的性命自己顧, 這些少年事情源頭沒做虧心事別跑不就好了?? 反怪警察執法過當??

警械使用條例早已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警察都不遵守法律了,還要人民遵守法律?ˊ這樣不是很怪?
還是警察可以違法,一般死老百姓就不能違法?
警察執法有法律限縮與規定,警察自己不遵守,亂槍把人打死,被起訴是剛剛好而已
要怪就怪警察自己訓練不足啦,法律條文寫那麼清楚,都規定幾百年了
自己不遵守,還牽拖那麼多
要是人民的思維都這般鄉愿,天下早已大亂
支持檢察官起訴這位警察!

yangtc 2016-08-26 11:52 AM

警方說謊遭起訴
桃園地檢署勘驗警車行車紀錄器以及相關影像追查這40分鐘追捕過程,發現事實大不同。檢方指出,40分鐘內警車確實曾碰撞贓車強行攔車,但此後2車就沒再碰撞,田姓少年無任何衝撞警車或攻擊員警行為。

當時情況是員警下車後站在嫌犯車輛後面,此時嫌犯車輛往前行駛,
警員看到嫌犯想逃逸,從嫌犯背後開槍,結果打中副駕

這就是嫌犯往前逃跑,警員對著嫌犯背後開槍
朝人家背後開槍,在執法人員眼中,這種行徑是非常無恥的行為
這種情形發生在美國,不被幹爆才怪,警察還要準備個5~6千萬來賠才夠

真象 2016-08-26 04:27 PM

引用:
作者Adsmt
一堆人都有邏輯謬誤,檢察官說:當下不應開槍。並不代表警察都不能開槍射人。前面我有說了,要開槍可以,但失誤打錯人,還是要負責。

美國警察可以開槍,但看到黑人就射,也是要負責不是? :flash:

檢查官起訴後,法官判決無罪的案件,那檢查官是否也該負責呢?
起訴錯誤,造成公家人力,物力以及私人的權益受損時,是否也該向檢察官求償呢?

Earstorm-2 2016-08-27 07:22 AM

就是在人家背後才叫做追~
就是因為拒捕逃跑才開槍~
為什麼凡事不能回歸基礎呢?
寫一大串, 事實2句.

性侵過後40分鐘沒碰對方.
那就不算性侵了吧?
拒捕就是拒捕, 不管時間.

性侵剛開始女生被壓被強迫.
但中途有換她在上面, 那就不算性侵了吧?
... 所以說, 有時候邏輯真的會錯亂.

還正面? 背面? 唉~ 等你想完, 罪犯都跑了.
警察好累, 換你去抓賊吧.

等你哪天遇到會面向著警察逃跑的嫌犯時叫我.
一定要錄下來, 這可能是破天荒的金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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